宁波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30号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