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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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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移交我市第九批信访件9件

我市公布第三批已办结信访件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璐)昨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九批信访件9件,其中涉水2件、涉气4件、涉生态1件、涉土壤2件。信访件所涉地高新区重点件1件、慈溪市重点件1件、鄞州区1件、余姚市2件、宁海县1件、象山县2件、北仑区1件。所有信访件已全部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截至昨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71件, 我市各地立查立改,已办结5件。第三批已办结的3件信访件详细情况可登录宁波市政府网站(http://www.ningbo.gov.cn/)、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外网(http://sthjj.ningbo.gov.cn/)、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查看。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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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