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璐)9月18日、19日,我市分别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七和十八批信访件共40件,其中涉水7件、涉气16件、涉噪声5件、涉土壤2件、涉生态3件、其他7件。信访件所涉地余姚市9.5件、慈溪市8.5件、海曙区4件、鄞州区4件、北仑区4件、宁海县3.5件、奉化区2.5件、镇海区2件、江北区1件、大榭开发区1件。目前,所有信访件已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截至9月1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260件,我市各地立查立改办结125件。第十批和第十一批已办结信访件54件的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查看。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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