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宁波市菜市场管理规定(草案)》将于今年12月份进行二审表决,通过后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在《规定(草案)》中,明确了法规适用范围。根据菜市场和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的不同情况,作了区分规定。对菜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法规规定。而对村级农产品交易点的管理活动,作了参照执行的规定,目的是引导村级集中交易点结合自身特点逐步提升规范化水平。 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主要是构建政府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模式。 明确了规划与建设相关要求。主要是为了解决菜市场专项规划缺失、菜市场与社区菜店布局不科学、规划实施不到位、基础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 明确了经营规范相关要求。主要是进一步规范菜市场名称登记、社区菜店营业执照办理行为,保障农民自产自销场地,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经营管理,维护菜市场及外围秩序。 明确了监督管理相关要求。如建立菜市场用途调整监管机制,限制随意关闭、擅自分割出租、转让菜市场等行为;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对社区菜店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消除社区菜店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明确将菜市场毗连商铺与人行道之间的公共场地纳入综合执法监管范围等。 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如对未划定农民自产自销摊位,未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举办者和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携带宠物进入菜市场,违规停车和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擅自关闭菜市场或者擅自调整菜市场用途等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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