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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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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市 第二十五和二十六批信访件共46件

我市公布第十五、第十六两批已办结信访件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9月26日、27日,我市分别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五和二十六批信访件共46件,其中涉水12件、涉气17件、涉噪声7件、涉海洋1件、涉土壤1件、涉生态3件、涉其他5件。信访件所涉地慈溪市12.5件、余姚市7件、宁海县6件、象山县1件、海曙区4件、江北区1件、奉化区2件、鄞州区8件、北仑区3件、国家高新区1件、杭州湾新区0.5件。

    目前,所有信访件已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截至9月2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398件,我市各地立查立改,已办结277件。第十五批和第十六批已办结信访件50件的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查看。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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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