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10月5日,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引发争议。《公约》规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不少网友认为,这不是在提倡节约,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10月8日《成都商报》)。 既然是以“倡导节约、反对浪费”的名义制定的自律公约,缘何出现“每桌价格不低于588元”这样的标准?为此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不就是官方版的“最低消费”吗?实际上,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是禁止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的。 如果说为了倡导节约、反对浪费,鼓励各种宴会、酒席每桌菜品不超过18个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规定每桌价格不低于588元,确实让人匪夷所思。按照通江县的消费水平,一般办席在10桌以上,收费标准为每桌500元左右。这么算下来,按照《公约》倡导的标准,18个菜品收费588元,价格比以前高了很多,显然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据报道,当地商务局和餐饮协会制定这份《公约》,确实是为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餐饮企业之间进行恶性竞争,压价抢客,认为此举可以保证餐饮企业的利润。但问题也正出在这里。现在餐饮早已经是一个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企业推出什么菜品,制定什么菜价,由企业自己说了算,即便为了赢得更多顾客而降低菜品价格,也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如果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也是正常的市场现象,政府不必也不应该进行干预,否则,既不利于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当地餐饮企业的健康发展。 如果当地餐饮企业真的按照这份《公约》来执行,首先损害的显然是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他们花了更多的钱,但所购买到的菜品更少了。而如果这份公约只对当地餐饮协会内的餐饮企业有效,可以想见,消费者必然会向餐饮协会外的餐饮企业流动,这样一来,餐饮协会内的餐饮企业也会失去执行《公约》的动力。 倡导节约、反对浪费没错,稳定当地餐饮市场的秩序也没错,但一定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企图人为干预市场的做法,不但很难成功,也势必会招致质疑和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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