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