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李虹怡 民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诚信履行是各类调解的应有之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大量调解成功的案件,因当事人未自动履行,又进入诉讼、执行程序,不仅使调解失去了意义,也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昨日,北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行“延期司法确认”机制,以司法介入“等候时间”换取自动履行“诚信空间”,进一步提高自动履行率,推进诉源治理。 不少“调解协议”成了“一纸空文” 2019年,小刘等人在宁波某装饰公司承包了项目。后因装饰公司未如期支付包括工资在内的相关款项,小刘4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该公司先行支付4万余元,剩余钱于半年后付清。但令小刘等人意外的是,该公司在支付了第一笔4万余元款项后,就再无动静,剩余的钱一直未予支付。 如此“调解协议”变成“一纸空文”的事,并不少见。 “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尤其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诚信履行更是欠债一方应尽的义务。但是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没有按照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而导致纠纷再次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很多。”北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北仑法院调研发现,事实清楚、待履行义务明确、非即时履行但履行期限不长的诉前调解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可能性较高。但是,因为不少当事人觉得诉前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通常都会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加一道保险”。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司法确认案件数呈上升趋势,以北仑法院为例,2017年受理313件,2018年受理315件,2019年受理488件,2020年至今已受理500件,在此之中又有很大一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违背了调解制度的初衷,更挤占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从“痛点”入手“有条件”延期确认 如何让调解功能真正得以发挥?如何在不增加诉讼的情况下推动自动履行? 今年3月,北仑法院在小港法庭率先试行“延期司法确认”机制。 何为“延期司法确认”?就是在案情简单、不存在虚假诉讼可能,且当事人有诚信履行意愿和履行能力,但当场履行有困难的情况下,由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签署简式调解协议,给予义务人不超过两个月的履行“宽限期”。 “延期司法确认”如何推动自动履行? “最主要,要从司法确认给当事人造成的‘痛点’来说。”法官解释,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法院会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而司法确认裁定书网上公开后,可能会被金融机构当作资信风控标准,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延期司法履行”巧妙借助部分当事人珍惜信用的心理,将司法裁判对信用状况的影响进行了正面的放大。“以往大家觉得反正都要司法确认,反正都会有影响,也就无所谓了。可现在有了一个不会产生信用影响的机会,对一些人来讲就是一项重大利好,从而推动积极履行。” 当然,延期并非无条件。法官提醒,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延期司法确认”,是附带“两把刀”的,一是“如不按期履行,要增加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另一是不如期履行后有可能产生的信用影响。 用“等候时间”换“诚信空间”成效显著 “我们是承包工程的,如果因为上网的裁判文书,对信用产生了影响,以后还怎么接到活儿?这个‘延期司法确认’,真的是帮了大忙。” 在涉及某土建工程队的一个纠纷中,诉前调解阶段,原告、被告一致同意赔偿38万元,且被告保证将在两周内付清款项。了解到“延期司法确认”机制后,原告、被告双方一致同意适用。此后,被告按约如期履行。 “利好”不止如此。当事人若依照简式调解协议约定自动履行的,北仑法院将向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将其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库,定期向合作银行推送“白名单”。“白名单”对当事人办理“阳光履行贷”等金融产品,都会有所帮助。 多种“利好”之下,“延期司法确认”成效显著。2020年3月至9月,北仑法院共适用“延期司法确认”96件,其中85件案件在期限内自动履行完毕,11件经督促及时履行完毕,自动履行率达到100%,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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