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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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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3年内将新增租赁住房13万套(间)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张彩娜)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被列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后,相关工作全面部署推进。

    今年7月,财政部、住建部启动了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申报工作。我市通过竞争性答辩,从13个申报城市中成功入围第二批试点城市,并因此获得中央财政每年8亿元、3年24亿元的专项补助资金。

    前天,我市召开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场会暨治理规范长租公寓市场专项行动部署会,确定今后将根据试点方案,多措并举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未来3年我市要新增房源在1000套(间)以上或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20家,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和有实力的住房租赁企业,扩大长租公寓经营规模,开展专业化服务和品牌化经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拓展租赁业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整合闲置房源,通过与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合作或自行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实现规范化、规模化经营。

    以服务业为主的主城区,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着重发展托管式经营,规范居间式服务,推进闲置“商办改租”,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租赁产品,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住房租赁需求;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盘活存量用地,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同时大力推进闲置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或利用自持的产业类工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以外来务工人员集聚为主的城郊接合部,利用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或利用闲置农房集中改建租赁住房,给村集体和村民带来持久稳定的收益。

    据悉,2020-2022年,我市要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13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不少于6.7万套(间),盘活利用不少于6.3万套(间)。近期将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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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