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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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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8人涉嫌 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方芳 陈佳琪)通过制造交通事故逼停走私车辆,利用他们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获利。日前,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帅、张涛、胡松松、徐海波、陶勇立、郭明义、李超、王显照8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帅等人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至5000元不等。

    “我们只要用‘报警’威胁走私人员,他们十有八九会拿钱出来。虽然知道这样做犯法,但钱来得又快又容易,就干了。”张涛交代,2019年5月初,王帅联系他,称当晚象山某码头有人走私卸货,叫他共同参与敲诈。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去码头转转,因不熟悉具体地理位置,张涛又联系了徐海波一起合作,约定敲诈获利的钱平分。

    晚上11点多,王帅、张涛等人先至码头附近,待走私车经过时故意将车开上去,对方来不及刹车便撞上了。随后,王帅等人下车查看,并故意说:“车子撞了,我们让交警来处理。”走私车驾驶员一听,立刻叫来负责人,双方协商私下解决。讨价还价过程中,徐海波等人赶到现场拔掉码头吊机的车钥匙,拖延卸货时间,给走私人员施加压力,达到早点给钱的目的。

    这一招确实有效,王帅等人很快拿到了钱。而徐海波等人谎称不是同一批人,又向走私人员进行敲诈,两批人前后共敲诈获利23万元。后走私人员被抓获归案,王帅等8人也相继落网。

    检察机关认为,王帅等8人结伙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表示,故意与走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获取不义之财,实在不可取。敲诈勒索的作案者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赔了钱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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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