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根凯 “经查,象山县某局4名工作人员不存在私自克扣养老金的情况。相关信访件举报失实,特此进行澄清!”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80名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10月21日《宁波日报》)。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作为党员干部“撑腰”,就失实举报进行澄清说明,是在为担当者担当、为作为者作为,有利于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而言,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为好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更要发挥纪律法律惩恶的作用,让居心叵测者、暗放冷箭者“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党员干部的不实举报甚至诬告恶告现象屡见不鲜,使得被举报人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牵扯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精力,更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污染了社会风气,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不实举报也好,恶告诬告也罢,必须从严查处。这些居心叵测者有的是为了打击报复,有的是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举报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对不实举报,应及时做好澄清工作,鼓励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心无旁骛干工作。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恶意陷害涉嫌违规违纪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必要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曝光力度,释放出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必然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 完善信访举报制度,不仅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更要健全失实举报澄清工作办法,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对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在工作上支持、在生活上关心,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呐喊助威,让敢于担当的人冒头出众,让敢于担当成为推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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