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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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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不唯抵押 应积极鼓励

    

    

    

    卞广春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广东进一步打破唯抵押论,以信用换钱用。9月末,广东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为187.46万个,比上年末增加21.48万户。其中,广东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达1818亿元,同比增长131.2%,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24.2%,比上年同期高9.4个百分点(10月22日新华社)。

    这些年来,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需要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的情形十分普遍。小微企业因为缺乏抵押物、寻找担保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的门槛过高,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他们要么放弃订单,减少业务量,要么不惜经营成本,采取“变通”手法,从非金融部门获得资金,结果加大了风险,疏远了与金融部门的协作。

    金融部门要求小微企业提供财产抵押,客观上是风险控制和遵守审慎经营原则的需要。但是,唯抵押论的传统信贷理念,使金融部门与小微企业的关系走向了尴尬,也极大地束缚了金融部门拓展业务的手脚。广东金融部门不唯抵押,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2%,迎合和满足了小微企业对融资的期待。

    金融部门不唯抵押,小微企业从金融部门获得信用贷款的渠道畅通后,至少会带来三大显著变化:一是,小微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敢于争抢和承接订单,增加业务量,在产值上升、利润提高的同时,小微企业的运营发展更有信心;二是小微企业向优向好,增加了就业机会,也为上下游企业带来机会;三是小微企业与金融部门的关系更近,对金融部门的依赖性加强,金融部门的其他业务拓展也会出现增加的良好势头。

    金融部门创新贷款方式,降低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门槛,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小微企业能用信用“变现”,是建立新型银企关系和双方共赢的需要。由于信用成为新型、可利用的价值,小微企业更乐于做好有助于自身诚信的事。这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激励小微企业乃至整个社会更加诚信,同样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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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