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廖倩书)10月26日至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宁波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2019年度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两项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在28日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发言。 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卫民认为,代表建议协办力度要再提高,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和协同办理机制,不断完善领导集体研究建议办理机制,让建议进入具体落实层、工作计划层、调研决策层。办理机制要再完善,完善跟踪办理机制,实现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各承办单位都要把落实答复承诺事项作为检验办理成果、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环节,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就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曹德林建议,要注重管理实效,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益。探索建立资产价值化计量核算体系,客观反映和有效评估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不断形成助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裘蓉说,要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的法律监督,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 就“两项决定”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崔平建议,要建立市级工业用地大数据平台。精准对接各区县(市)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物理空间、电力等发展性需求,让科技企业能够迅速匹配到最适合发展的物理空间;同时针对企业因成长需求而迁址的情况,在企业税收、创新指标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和考核办法。同时要强化供应链生态理念,助力初创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带头在本地“培育供应商”,使用本地初创企业产品,带动初创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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