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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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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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或将构成诈骗罪

    

    

    在现实生活中,借钱不还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但损害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借钱不还者,即所谓的“老赖”,会因此受到失信处罚,处处受到各种限制。在法律上,绝大多数“老赖”受到的这种处罚属于民事追责范围。但必须指出,借钱不还行为如果符合诈骗特征,就可能构成借贷式诈骗,一旦通过司法确认,就会受到刑事追责。

    所谓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虽然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明显的:

    一、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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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