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11月13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设仓库违规卖药

奉化一药房被罚10万元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王婷 郑惠婷)为节省“平台费”,药店动起歪脑筋,私设仓库,绕过监管违规销售处方药,结果“搞砸了”。近日,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该局开出的最大药品罚单。

    今年6月8号,执法人员到该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药房有未凭处方签销售单轨制处方药、未进行处方登记以及未按要求储存药品等违规行为,当即向其发放了警告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诫企业,新药品管理法要求提高了,若整改不到位,要依法受到处罚。药房负责人曾某诺诺连声,保证一定合规经营。

    7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房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怪现象:单轨制处方药的销售账面确实一一对应,但该类药品品种特别少,且基本无销售。随后,执法人员对药房的生活区进行了检查,在二楼发现角落的柜子里藏着大量单轨制药品,经清点,共计14种278盒。这其中,有7种药品要求阴凉贮藏,但房间没有装空调,闷热潮湿。当时正是高温季节,经仪器测试,房内温度接近30摄氏度,湿度值接近70,根本无法满足药品阴凉储存的要求。

    为什么要私设药品小仓库?曾某说出实情。原来,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开处方必须付给平台一定费用,还要一笔笔登记入账,费时耗力。而搞了小仓库,使用“体外循环”,药品购进以后绕过质量管理体系和计算机追溯系统,直接销售给顾客,所有的麻烦和规范手续全部省掉了,还能省下一笔开处方的钱。曾某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把药品藏到生活区,不会被查到,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脚”。“这次代价太沉重了,今后一定守法经营。”曾某后悔不已。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