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在美华中心一楼大厅开展“百城千家万名”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11月17日下午,宁波银行江北支行在来福士广场举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近日,在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统一部署下,宁波银行多家网点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宁波银行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学校、工厂、菜场、商家,分发宣传折页,讲解金融基础知识,对市民的问题进行详尽地解答。宣传活动期间,市民包先生主动询问,超市能不能拒收现金?原来,他在超市用现金付款时,被收银员要求用移动支付。他觉得,虽然移动支付不用找零,但作为老年人,对这些操作不熟悉,而且对支付安全有顾虑。在宁波银行工作人员讲解后,包先生对人民币现金流通有了更好的了解,并且知道了维权的途径。 最近几年,“我扫你,还是你扫我”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收付款习惯,但现金支付仍不可或缺,尤其是老年群体,现金支付仍然很多。一旦出现手机没电、收款机具破损等情况,现金支付的优势就显得无可替代。但一些消费者在景区、餐饮、零售等场所消费时,会遇到被拒收现金现象。 本次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目的是让银行为商户和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便民现金服务,让商户尊重群众的支付习惯和支付选择,让市民成为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动的社会监督人和宣传员,共同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也并不是打击电子支付。据宁波银行总行运营部有关专家介绍,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是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除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市民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请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保全证据,有效维权,向人民银行投诉、举报,电话: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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