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家住海曙的李先生因突发心肌梗死去世。约一年后,李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整理已故丈夫的衣物时发现了一张借条,上面清晰地载明:今向李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每月还款9600元,1年内还清。落款的借款人为何某,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也就是说,根据这张借条所载明的内容,王女士的丈夫是在去世前5天出借这笔款项的。 面对这张借条,王女士喜忧参半:喜的是如今生活困难,如果能收回借款,可以大大缓解生活压力;忧的是丈夫已经去世,他生前并没有告诉王女士曾出借过8万元,而借条上没有何某的联系方式,虽经多方尝试,张女士都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最后,她无奈向海曙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这起案件的是海曙法院西郊法庭的张法官。由于无法与被告何某取得联系,法院准备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法审理此案。但张法官在阅卷后发现该案的证据材料只有一张借条,没有其他证据材料相佐证,于是决定要千方百计寻找到被告。 经过多方寻找,张法官通过公安户籍资料,找到了何某的母亲,之后,又通过其母亲向何某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 在法庭上,何某承认借条为他亲笔所写,并表示愿意归还此笔借款,但因为生活困难,只能分期付款。为此,张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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