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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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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成效显著

我市警方打掉42个团伙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王岑 陈露颖)10月10日,全国范围的“断卡”行动开启。昨天上午,我市公安部门通报了宁波“断卡”行动的开展情况:近两个月来,成功打掉“两卡”团伙42个,采取强制措施485人。

    与此同时,宁波公安还公开曝光了4家开办涉案手机卡较多的通信运营代理网点。另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抓获涉“两卡”人员1559名,已对375名买卖、转租、转借银行卡、电话卡人员开展惩戒。

    在昨天的通报中,除了发布“断卡”行动开启近两个月的战果外,公安部门还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今年10月13日,受害人郑某收到一条微信好友添加申请,对方自称是“镇海某领导”,以受疫情影响、家中亲戚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郑某“借”15万元。郑某未及多想就“慷慨解囊”。镇海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抓住了诈骗团伙成员。之后,警方又顺藤摸瓜,赶赴湖北荆州抓获了以杨某为首的另一犯罪团伙成员。

    原来,这个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手机号码,批量注册并贩卖微信号,为诈骗团伙提供作案微信账号,并有固定群成员替其辅助验证登入。理清这个团伙的上、下家信息后,警方再次兵分多路,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三人,成功打击此“黑灰产业链”。

    另一起案例发生在今年的11月12日,涉嫌贩卖公司及对公账户并介绍他人贩卖从中获利的嫌疑人高某被江北警方抓获。通过高某的指认,警方发现早在2018年,陈某伙同另外三人利用放贷广告吸引高某等借贷人,诱导他们去各地注册公司获取营业执照等证件。陈某再将这些证件贩卖给“上家”谋取钱财。江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利用大数据追踪技术,连根拔除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案,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因而,打击“实名不实人”的手机卡和银行卡,就是在“断流”。

    据悉,在市联席办的牵头下,公安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等职能部门,又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共同推进打击整治工作。“我们梳理了全市1月至9月本地开户涉案银行卡1423张,研判梳理出416名涉‘两卡’人员。”公安工作专班成员汤涛说,公安部门对此跟进调查,逐项研判、逐条见底、逐人锁定;运营商则同步对已开办的号码进行封停,并将相关身份同步其他运营商,列入高危人员名单。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断卡”断的是这些“卡”:手机卡中,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中,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措施已明确。

    手机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2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对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严处。

    银行卡方面: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对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严处。

    “信用惩戒将给个人家庭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根据相关法律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请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切莫因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而陷自己于不利局面。尤其是大学生和老年人群体,前者往往在兼职时被人“忽悠”走了身份证,后者则经常被路边的送米、送油活动给“借”走身份信息。如发现身边存在这类非法买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96110(全国反诈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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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