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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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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打造重大行政决策 规范化建设样板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象山县委报道组陈光曙 通讯员叶龙健)日前,象山县司法局又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县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这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房屋拆迁过渡期问题等条款提出审查意见,有效规范了相关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被列为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试点以来,象山秉承“政府法治、决策至要”理念,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该县在全省率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式管理,县政府及各部门、镇乡(街道)每年将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纳入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实施决策全过程动态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门设置“重大行政决策”栏目,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及时将决策目录、决策草案、履行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点把握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象山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通过听证座谈、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声音,并进行相关风险评估。该县在制定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决策草案前,组织听取了全县18个镇乡(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的意见,并就历史遗留问题等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后依法作出决策。同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必经程序,今年象山镇乡(街道)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由各自的司法所承接该职能。

    强化多元监督,全力保障决策实施成效。象山探索“村民说事”与法治监督相融合,推动村(居)民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说、议、办、评”,将群众监督引入决策实施后的跟踪问效过程;紧扣群众关注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提升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有关部门进行电视直播问政,推动决策落实到位。此外,对决策承办单位违反规定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决策执行单位执行不力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018年至今,象山共公布各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5项,其中19项列入县政府决策目录,56项列入镇乡(街道)、部门决策目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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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