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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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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北外环路至沙河互通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北外环路至沙河互通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3〕591号、甬发改审批〔2020〕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一期工程(北外环路至沙河互通段)

    建设地点:沿世纪大道东侧,从北外环至沙河互通。

    建设规模:DN2000工业供水管道(钢管)约6公里、DN1400自来水管道(钢管)约6公里等供水管道安装及管道沿线附属构筑物工程。

    建设范围:供水管道安装及管道沿线附属构筑物工程。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工程费11000万元。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其他任何在监项目,其中属于同一招标项目同(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或工程批复概算建安工程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下的除外。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到2021年1月7日16:00,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刘海涛

    电话:0574-27878736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伟立

    电话:0574-8712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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