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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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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大道(鄞州大道至会议中心)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泉大道(鄞州大道至会议中心)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西起鄞州大道(福庆路),经展览中心东至会议中心规划一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5.1公里,标准断面宽度40米或48米,道路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35.03亿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10.63亿元(该费用不含下穿铁路地道工程),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总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深化3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招标范围:全线(不含下穿铁路地道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含试桩)、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拟派主设计师须具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赵丽芸 沈燕君 陈静

    电话: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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