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违反规定的,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2月22日中新网)。 这是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亮相。反食品浪费立法,符合国情顺应民意。虽然我国粮食连年丰收,“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但需要居安思危,因为国际粮食市场存在不确定性。而仅城市餐饮每年浪费就超过340亿斤(不含家庭饮食浪费),令人触目惊心、感到痛心。大多数人希望制止餐饮浪费现象。 显然,立法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基础。从媒体披露的有限信息来看,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不仅对公务用餐加强管理,也对餐饮服务者作出相应规定;既要求建立爱心捐赠机制减少浪费,又禁止宣传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可以说,对餐饮浪费现象、促进食品节约作出了全面规范。 以禁止传播暴饮暴食为例,这是纠正不良现象、引导公众正确吃饭的必要之举。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不少有关“大胃王”的节目或视频,所谓“吃播”,面前摆一大堆食品,故意作出爱吃能吃的样子,以吸引粉丝关注,或为餐饮商家做推广,这种行为对粉丝和网友形成误导。 “大胃王”吃播,未必真的胃大能吃,而是一种夸张的表演,这种表演一则造成了食品浪费——吃少部分浪费大部分;二则不利于健康——给健康带来多种危害;三则与节俭这一传统美德背道而驰。当这种表演通过网络等媒体广泛传播,就会形成错误导向,部分人可能效仿。 也就是说,我国立法禁止传播暴饮暴食,其价值不仅是有利于节约食品,还有利于形成正确饮食习惯,避免暴饮暴食伤害健康;同时,也能让我们回归传统美德。虽说我们的饮食越来越丰富,但节约这一传统美德什么时候也不能丢,立法制止浪费可帮我们守好这一“传家宝”。 立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意味着通过严厉惩罚将堵住传播暴饮暴食的出口。当各种平台不再传播此类信息,一方面,“大胃王”吃播就没有表演和牟利的平台和机会了;另一方面,公众不再被错误信息误导了。那么在实现制止饮食浪费目的的同时,对倡导健康饮食、弘扬传统美德也带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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