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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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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黄明朗 

    

    “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这是宁波“十四五”发展的重要目标。什么是幸福标杆城市?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曾这样表述:“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标杆就是样板、就是榜样。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意味着从发展理念、规划设计、投入强度、建设成果,以及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等方面都要走在前列,高人一招,胜人一筹。确立这一宏伟目标,既令人期待、催人奋进,又任务艰巨、压力倍增。把光明前景变为美好现实,在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至少需要在几个方面进行比拼。

    一是抉择能力。“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坚持正确方向,才能事半功倍;方向发生偏差,往往会跟“民生幸福”渐行渐远,甚至南辕北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人民至上是作出正确抉择的根本前提”。“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不懈抓好增进民生福祉的各项工作,大力兴办稳就业、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养老助老服务等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第11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不过,改善民生永无止境,在新的发展阶段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做。比如,目前服务优良、价格实惠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居家养老服务还处在初创阶段;高校数量尤其是质量不尽如人意,人才培养受到一定局限;有些中小学名校生源超出一倍以上,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医院诊疗水平同沪杭等城市还有一定差距;房价居高不下,“住不起”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总之,群众期盼已然“升级”,从劳有所得到劳有厚得,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就要体恤民情,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决心,向百姓生活的痛点难点“开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二是谋划水平。今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遭遇“订单荒”,不仅被迫辞退员工,导致失业率增加,消费水平降低,而且上下游企业生产也受到影响,甚至造成产业链断裂。国家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搞活中小企业这个最大的劳动力吸纳器,不仅稳定了就业,提高了居民收入,提升了社会购买力,构建起完整的内需体系,还增加了税收,提高了公共积累,使生产、分配、流通各环节实现良性循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这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古人说“谋定而后动”“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解决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千头万绪。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不能盲目行动,避免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把握事物的相互联系,总揽全局,高屋建瓴,坚持系统观念,对经济和社会、内需和外需、城市和乡村、民生和治理、发展和安全等各方面关系,尽可能以“人之所需”为基本考量,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体现在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当中,力求作出正确决策。通过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破解发展新难题,厚植发展新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是投入强度。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城市需要把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到实处,而且许多事情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没有真金白银作保障只能是画饼充饥。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已经积累起巨大的财力、物力,为满足民众的迫切愿望打下了坚实基础。然而,当前疫情仍在全球持续蔓延,民生领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各种风险挑战,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财政收支不可避免地会面临考验。

    因此,党政机关应该始终把民生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过紧日子,让利于民,厉行节约,精打细算,集中更多财力物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及时推出有力度、有温度的举措,坚持全覆盖、保基本、促均衡、提品质,集中精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大手笔投入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锲而不舍地推进民生保障事业持续发展,提高百姓满意度,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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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