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特别报道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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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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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用“有遗产继承” 证明“好人有好报”

    

    

    

    易其洋 

    

    在近日评选出的“2020爱心宁波”十大暖心故事中,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徐惠明照顾孤寡老人苏美云的故事在列。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徐惠明一直照顾苏美云老人,将老人接到自己家里居住,在老人需要专人照顾时,自掏腰包把老人送进了敬老院;老人去世后,又为老人操办了后事。

    徐惠明敬老助老的故事,还有个为人津津乐道的后续:苏美云老人去世后,突出冒出了一笔价值超百万元的遗产,村党支部坚持遗产的50%让非亲非故的徐惠明继承。于是,一个“好人有好报”的故事广为流传。

    听说了这个美丽而动人的故事,我们当然可以说,“好人有好报”这一朴素的民间价值观,在徐惠明身上得到了验证。但以此证明“好人有好报”,并过分宣扬,我以为是值得商榷的,有把“好人有好报”浅薄化甚至庸俗化的嫌疑。

    徐惠明照顾孤寡老人苏美云,当初不可能知道老人身后会留下价值超百万元的遗产,更不可能知道这笔遗产他能分一半。反之,如果他当初有此“神算”,那他就不配称“好人”,甚至有投机取巧、沽名钓誉之嫌。徐惠明的可贵之处正在于,他照顾苏美云老人,并为她养老送终,纯粹是因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大爱情怀——老人需要有人照顾,而不是照顾了老人会有遗产继承。

    如果苏美云老人离世,并没有突然冒出来的遗产,徐惠明也无一半遗产好继承,是不是就可以说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呢?显然不能。就算没有利益回报,甚至会有利益亏损,甚至可能付出生命代价,看到别人有难,一些人还是会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无怨无悔。正是因为,扶危济困是美德,是道德律,是值得追求的,是超越物质的。人生在世,谁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遭遇苦难,帮助他人,造福社会,必然有益于个人。再说了,帮助别人,还有“助人为乐”一说,也能养成好的家风,“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被人赞扬,被社会承认,自己开心,就是一种“好报”,也是许多人扶危济困的动力所在。

    徐惠明能够分得苏美云老人的一半遗产,当然是好事,也可以说是“好人有好报”的一种验证。但这只是偶然事件,不宜过分宣传和夸大它的意义。对于许多“好人”,我们的舆论、法律、道德观念,会给予极高的评价甚至是补偿奖励,但那往往是事后的。而且,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鼓励更多人“从善如流”,而不是因为有遗产好继承这样的“现世报”才去助人。

    30年如一日,徐惠明不离不弃地照顾苏美云老人,难能可贵。30年后,徐惠明无意间得到“高额回报”,如果要说什么,也许可以用一句话评价:得之,徐惠明幸运;不得,徐惠明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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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