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霍卫国)“不牵绳遛狗的不文明行为真的少了很多。”昨日早晨,漫步在鄞州东部新城柳影生态公园的朱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1日,《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距今已过去7个月。记者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全市养犬管理整治行动》数据总表上看到,截至目前,我市遛狗牵绳率已超过80%。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公益宣传3万余次、发放资料8万余份、行政处罚1458起、处罚金额36445元、捕捉流浪犬14022只。 据介绍,针对养犬与举报两类群体不同诉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部门深度融合执法协作与联席联动,瞄准公园绿地、居民小区、商圈商超、在建工地重点区域,严格依法执法,不断破解“老大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流浪犬捕捉数量呈抛物线态势,于9月份达到峰值后逐渐走低;养犬执法查处数据于年末走向新高,体现出执法环境日趋严格。据统计,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分列养犬执法处罚金额前三,慈溪市、鄞州区、江北区、镇海区、杭州湾新区则位列流浪犬捕捉数量前五。 “对于市民较为关注的犬只领养问题,我们将按照犬只领养办法,通过微信小程序及准养登记宠物医院,适时发布领养犬只图片信息进行预约领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手续办理必须核查公安机关出具的领养条件审核证明,可以委托准养登记宠物医院进行领养交接,同时将建立领养回访机制,掌握犬只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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