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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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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抽检塑料袋45批次

不合格36批次

    

    

    

    

    

    本报讯(记者王岚)从1月1日起实施的“禁塑令”,严令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宁波生产和销售企业执行得怎么样?根据宁波市的购物袋生产和销售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共抽查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袋45批次。抽样结果显示,企业对“禁塑”“限塑”重视程度不够,不合格有36批次,产品合格率低。

    市场监管局在5家宁波生产企业抽查了5批次塑料购物袋,均为普通塑料购物袋,全部为不合格产品。5批次购物袋,厚度项目均不合格。其中3批次存在最小厚度不达标问题,最薄的只有0.011毫米;其他厚度不合格项目还包括厚度不均匀等。5批次产品,标识符合要求的只有1批次,其它4批次产品均有标识信息欠缺问题,其中未标识产品信息的2批次。

    此次还抽检了宁波地区的各类大小超市、食品店中,供消费者购物提携用的塑料袋共计40批次,均为普通塑料购物袋。经检验,合格9批次,不合格31批次,其中出现不合格项目最多的也是厚度和标识。

    “27批次厚度项目不合格,且都存在最小厚度不合格的情况,有的最薄处只有0.010毫米;22批次标识不合格,未标识产品信息4批次,标识部分信息欠缺18批次。”相关技术人员介绍,除了厚度和标识,体现塑料袋承重能力的“落镖冲击”“公称承重”项目不合格也较多,主要原因是公称承重与袋子的承重能力不匹配。

    记者发现,流通领域抽查的塑料袋标识了生产单位名称的只有20批次,合格9批次。其中宁波市内的2个批次,合格1批次,安徽的最多,有11批次,合格仅3批次。

    下一步,市场监管将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销售监管,继续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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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