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21年1月22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根据财政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会议决定批准调整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