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龄或岗位变动等原因,俞进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报告,张松才、方晓红分别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俞进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张松才、方晓红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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