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才平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 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2月5日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才平、朱学峰、李 锋、何军毅、陈银绍、周嫒儿(女)、韩彭军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五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