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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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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智慧车位收费漏洞无人补

网友:能否从“都不管”变为“都能管”?

    

    

    

    

    今年1月8日,本报以《无牌车长期霸占智慧停车位,为何没人管?》为题,曝光了鄞州区常青藤小城西门朝晖路上智慧停车位被无牌车占用的问题,引发众人关注。

    这一情况反映了路边智慧停车位管理上的一个漏洞,无牌车辆利用车位管理方无法读取车辆信息的漏洞,长时间霸占公共资源。遗憾的是,问题曝光后,记者联系了鄞城集团下属智慧停车运营公司、市交警部门、鄞州区城管部门,大家都觉得这事不归自己管。

    鄞城集团下属智慧停车运营公司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处理这些无牌车辆。交警部门认为,此种情况属于“在道路停车泊位不按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停放车辆或者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不缴费”,应由城市管理部门执法。城管部门则认为,此种情况属于“违法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或者将道路停车泊位据为专用”,应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罚。

    最终,此事件在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介入后才暂告段落。1月25日,检察院工作人员前往朝晖路调查,并劝说二手车经营户自觉将车开离。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后期会跟进监督,若该现象长期反复,检察院会给相关部门发放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把执法的理由都给对方找好了,感觉大家都能处理这种情况!”网友们期盼,各部门能将“都不归我们管”变为“我们都能管”。

    NO.2 “搭售”公共区域引发纠纷

    网友:相关部门何时出手从源头管控?

    2020年,在群众留言板上,由开发商“搭售”公共区域引发的纠纷集中爆发。所谓“搭售”公共区域,主要指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通过广告、宣传纸、销售人员话术给予购房者一定的暗示和误导,传递可以在购买某套特定住宅后专用某公共区域的信息。

    2020年10月27日,网友“wanxiang003”发帖反映,万象华府二期一楼居民破坏了一楼的公共绿地,改变了绿地性质,侵犯其他业主的权利。可是,万象华府二期的底层业主却告诉记者,开发商不仅在销售时承诺他们专用一楼绿地,还在合同中写明一楼住户拥有底层绿地的专用权。

    2020年7月17日,网友“ABCDEFG10”反映,小区内所有洋房B1层的大量消防管道与逃生通道防火门被私自拆除,并加设了防盗门。有业主告诉记者,拆除消防管道的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这么做,与销售房屋时的“承诺”有关。“在销售时,开发商承诺将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下室赠予洋房一层的业主使用。为了方便业主装修,建设单位直接把消防管道拆除了。”

    根据网友的投诉,记者发现,近年来开发商“搭售”公共区域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第一,购买底层住宅可专用门口绿地,又叫“私家花园”;第二,购买底层住宅可专用地下空间,又叫“地下室”;第三,购买顶层住宅可专用楼顶平台,又叫“露台”。

    “这类‘搭售’公共区域的销售行为该管管了!”网友们呼吁,政府部门在完善立法,给执法部门提供执法武器的同时,应加强源头审核,禁止在合同、销售宣传中出现相关“打擦边球”的表述。

    NO.3 鸽棚搭建亟须更新行业规范

    网友:信鸽协会会员就有屋顶搭建的特权?

    在群众留言板上,网友们对屋顶鸽棚的投诉一直存在。但是,由于被投诉的养鸽者基本为宁波市信鸽协会会员,这一让居民们头疼的问题让执法部门难以处置。

    2020年4月,有网友投诉了汪弄社区源和巷26号707室楼顶的鸽棚,鸽棚主人为宁波市信鸽协会会员。对于该建筑的合法性,宁波市海曙区信鸽协会表示,该鸽棚已办理相关手续、证件齐全,鸽棚面积和人字架屋顶符合规定。但是,海曙区规划部门表示,他们未收到相关主体关于要求办理鸽棚审批手续的申请,且该鸽棚不具备补办条件。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搭建鸽棚同其他一般建筑物一样,养鸽户须就鸽棚的面积、高度和材质制定设计方案,并提交规划部门审批,建于公共部位的鸽棚还应征得小区居民的书面同意,鸽棚建成后,还须通过规划及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不合格则应进行整改。同时,小区住宅楼的楼顶一般情况下不能搭建鸽棚。于是,根据规划部门的认定结果,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该鸽棚立案查处。

    这单个事件算是有了结论,但类似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楼顶鸽棚在我市还大量存在,并不断影响着楼下居民的生活质量。

    2020年5月,记者曾联系了宁波市信鸽协会的主管部门宁波市体育局,希望该局能牵头相关部门与各区的信鸽协会,进一步规范信鸽养殖、鸽棚搭建行为。可遗憾的是,至今没有结果。

    信鸽协会会员证,不能成为在楼顶任性搭建鸽棚的“特权证”。网友们期盼,相关部门与各区信鸽协会能进一步规范信鸽饲养行为,让信鸽运动在我市更健康地发展。

    NO.4 沙盘宣传标准有待完善

    网友:“仅作展示使用”也该有个度!

    买房时看沙盘,对小区格局非常满意,但交房后发现差距甚远。在群众留言板上,网友们对于小区实际与沙盘货不对板的投诉不胜枚举。

    2020年6月22日,慈城镇双珑原著府业主钱女士发帖投诉:买房时,沙盘显示住宅楼与车库入口间有一处10来米宽的绿化带,可交房时发现绿化带没了,住宅楼紧贴着车库入口。

    对此,慈城镇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产公司在销售时展示的沙盘总体应与报批规划的内容相符,沙盘里有的东西,在小区交付后也得有。但我市暂无规范沙盘标准的规定,沙盘一般仅作展示使用,比例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也让网友们有些失望。江北区慈城镇回复:市市场监管局慈城分局执法人员与城建局工作人员到龙湖地产双珑原著府现场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目前仅凭沙盘照片,证据力不足以立案处罚,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网友们认为,沙盘作为消费者购买期房的重要参考依据,住建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虽然是“仅作展示使用”,但也得有个度。

    NO.5 公共楼道破墙开门无法管

    网友:就不担心其他居民有样学样吗?

    2020年4月22日,网友“耿直boy”反映:鄞州区中河街道金色珑庭3幢30层业主在走廊过道上破墙开门。

    记者在现场看到,楼道内除了原规划中的两道入户门外,还多了一处入户门。据楼内业主介绍,3001室业主为了出租方便,把公共楼道内的墙壁砸开,改成了房门,将屋内空间进行分隔,一套变两套。

    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这一破墙开门的情况已有两年多,多次劝说无效后,物业将此情况上报给了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这一情况,鄞州区住建部门的回复让网友们失望。该部门回复:“您反映的‘在走廊过道开了个门’,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开门涉及共有部位,我局正在会同街道等部门、单位协调处理。”半个月后,记者再次联系小区物业,但得到的反馈是,一户变两户的情况依旧如故。

    网友们对相关部门的处置表示不满,并表示:不是承重墙就可以随意开门吗?如果政府默许这种行为,就不担心更多业主有样学样吗?

    (傅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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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