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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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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跨国退还270余万元款项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疫情原因,身在美国的我们难以去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本想着执行余款不知何时才能退回,没想到宁波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解决了难题!”昨日上午11时,身处两国三地的当事人、法官、律师,通过移动微法院视频连线,顺利退还了身处洛杉矶的张先生夫妇的270余万元执行余款。

    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后,浙江首例通过移动微法院“代理见证”功能办理的涉外执行案件。

    张先生夫妇是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去年下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先生名下位于上海的不动产进行了强制拍卖。成交后,扣除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款及其他相应费用,尚有270余万元,应当返还给张先生夫妇。

    但张先生夫妇系美籍华人,长期定居美国,无国内银行账户,无法直接领取执行余款。于是,张先生夫妇打算委托国内律师代为领取。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夫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但此时美国疫情严重,我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难以办理,委托之事陷入僵局。

    事情在日前出现了转机。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法官通过视频确认委托行为的真实性。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也马上推出“代理见证”功能,解决了视频见证的合法性和境外当事人身份验证问题。

    随后,该案承办法官立即与身处美国的被执行人联系,指导他们完成移动微法院的身份认证,并将其委托的两名身处上海的律师引入移动微法院。

    昨日上午,身处宁波、上海、洛杉矶两国三地的法官、律师、当事人顺利进行了视频连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见证,依法确认了张先生夫妇委托两位律师代为领取执行余款的事实。当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270余万元的执行余款转至被执行人代理律师账户。

    “该案的办理,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潮流、契合疫情时代民众对电子诉讼服务需求的体现,也是积极落实最高法院便民新举措、跨境跨域办理执行案件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态度和决心。”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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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