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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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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房准入门槛应放宽

    

    

    郑建钢

    

    今年市两会,市人大代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严丰慕提出健全人才安居专用房政策实施的建议,“如果一名职工在宁波无法解决住房、子女就学的问题,他就不可能在此长期扎根。建议加大商品住房项目以分散方式配建力度,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尽快交付使用”(2月23日《宁波晚报》)。

    目前,宁波的人才安居房主要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是否可以拥有人才安居房的分配权,并将其纳入绩效奖励,鼓励员工为企业乃至宁波经济创造更大价值,进而吸引更多人留在宁波,完全可以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并落实相应政策。

    事实上,企业实际所需要吸纳的人才是多元的,与高层次人才一样,技术专家、熟练工人、品牌运营专员等同样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人才,也应该是人才安居房的租售对象。解决了这部分人才住房方面的后顾之忧,才能更好地解决人才“引进来”“留下来”的问题。

    从宏观层面来说,追求更好的工作待遇、更高的收入,改善生活质量,是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原因。前不久,看到本地二手房平台挂出的某小区二手房价格已经突破7万元/平方米时,着实被震惊到了。这样的价格,对绝大部分工薪阶层来说,可谓高不可攀。

    房价涨,房租当然也会水涨船高。然而,高房价、高房租,不断提高各行各业人才进城门槛,不利于人才“引进来”“留下来”为宁波经济建设创造更大价值。

    人才安居房通过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租售给符合相关条件的无房人员,从而保障人才住房供应。但是,人才安居房的分配并不均衡。企业高层次人才有相应的购房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企业中层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则缺乏购房优惠政策的扶持,但他们同样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骨干力量,也是需要“引进来”“留下来”的对象。

    因此,应像严丰慕代表所建议的那样,人才安居房分配权应有针对性地向重点企业倾斜,由企业自主确定目标人群进行精准投放。也就是说,人才安居房的准入门槛,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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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