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友 白居易在杭州做了三年刺史,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仅兴湖筑堤,引水灌田,而且淡泊名利,为官清廉,没有拿过一分不该拿的钱。卸任离开时,感觉心里非常坦然。 但过了一段时间,白居易在整理行囊时,发现两块小石片。原来是自己当年在杭州游览天竺山时,觉得这两块石子好看,就捡回来作为纪念。 顿时,白居易发现自己做了一件“错事”,觉得对不起天竺山,对不起杭州:倘若每个游客都带走这里的山石,哪还有天竺山的秀美?山石虽不值钱,但取之却玷污自己的名声,和贪污千金没什么两样。 白居易深刻反思,写下了《三年为刺史》诗二首。其一:“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题诗十余首。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其二:“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后人把这两首诗称作白居易的“检讨诗”。第一首是检讨自己的工作,不讲个人如何动员群众,筹集资金,修筑白堤,造福百姓,而说“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只是写了几首诗,又没有过人之处。第二首是检讨自己的作风,平日里总说一尘不染,一钱不收,而实际却拿了天竺山的石头。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东汉刘宠在担任会稽(现浙江绍兴)太守期间,奖励农桑,重视水利,为官清廉温厚,深得百姓爱戴。当他离任回京时,有五位山中老人,每人非要送他一百文钱,以表谢意。刘宠盛情难却,最后象征性地收了每位老人一文钱。出城之后,他就把这几文钱投入江里,以表清白。后人称刘宠为“一钱太守”,并在江边建了“一钱亭”和“刘宠庙”。 唐代杜甫在剑南节度使严武府中当幕僚时,有个商人给杜甫送来一条十分名贵的毛毯,名“织成锦”。杜甫一看,马上赋诗一首,让送礼人连同原物一并带回。诗曰:“奈何田舍翁,受此厚贶情。锦鲸卷还客,始觉心和平。”天下没有免费的馈赠,退了,心里才会踏实。 明朝苏州知府况钟,在苏州为官多年,后来任期满回京述职时,写下这样一首诗:“检点行囊一担轻,京华望去几多程。停鞭静忆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况钟做官30年,家中却未增添任何田产。人们在他死后归葬时发现,“舟中惟有书籍并服用器物而已,别无所有”。 清雍正年间,铜山县知县叶存仁期满离任时,僚属们趁着夜色,驾一叶小舟为他送来礼物。叶存仁随即吟诗一首,表示坚决拒绝:“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不畏人知畏己知”写出了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做了亏心事,即便别人不知,自己也会一辈子不安。 清道光年间,陕西蒲城县知县蔡信芳离任之日,百姓拦道挽留,蔡信芳十分激动,含泪写诗相赠:“罢郡轻舟回江南,不带秦中一寸棉。回看群黎皆有愧,长亭一别心黯然。”“不带秦中一寸棉”是一种操守,也是一种高尚,要不,那么多的州府县令,为何只有这些人的故事代代流传? 古往今来,每个官员上任时,都是踌躇满志,雄心勃勃,没想过会中途落马,更没有人想到会锒铛入狱。而事实上,“事与愿违”的人比比皆是。这样一想,白居易等人的“检讨”和“自律”,就尤其弥足珍贵。多一些检讨,多一份安全;贪图享乐,放松要求,出事则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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