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 兵 据3月11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有网友再次喊话海曙区横街镇新沙港河河长:前两年治理的新沙港河,现在又是老样子了,河道两岸卫生状况以及河水水质令人担忧。 自2013年我市建立河长制以来,已成为“五水共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队伍,遍布城乡的众多河长,尽职尽责,把辖区内一条条黑污河、臭水河、垃圾河,治理得井井有条,成了水清岸绿、环境优美、记得住乡愁的道道风景,也为宁波摘得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加了不少分。 然而,从市民投诉、网友吐槽中可以看到,目前我市各级河长中,像横街镇新沙港河那样,河长徒有虚名、公示牌形同虚设的现象并非个别。这就需要任上的河长们引起重视与思考,不要以为“河长”只是个可有可无的“虚职”,既然当上一河之长,有权有职有担当是必须的。要定期、不定期地下到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去走走、巡巡,切实履行好“管、治、保”。没有发现瑕疵,就权当是一次身体锻炼;一旦发现问题了,就应及时设法去处置。“河长不巡河,不如回家卖红薯”。 作为设立河长公示牌的上级主管部门,也不能一立了之做“甩手掌柜”。应当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评比制度,把干部当“河长”的政绩优劣,纳入干部的考核评定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市),不妨建立一套河长奖惩激励机制,每年评比一次,优奖劣汰,让河长真正有奔头,有成就感;让河长公示牌不再成为“孔雀开屏”式的摆设。唯此,大江小河水清岸绿才能长驻,市民投诉、网友吐槽不再。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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