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分配执行财产时,会优先考虑劳动报酬,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却利用这条规定动起了歪脑筋。 2019年8月,余姚某公司的厂房被依法拍卖,共拍得款项1700余万元。此时,当地法院共收到50余起以该公司为被告的追索劳动报酬案,工资款共382万元。 但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原告的工资欠条都是新写的,而且都是在执行款待分配时起诉,时间点很蹊跷。为此,法官走访了相关部门,并对50余名原告及被告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部分原告所述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经过法律教育,部分原告讲出了其与被告合谋,将借款伪造成工资款欲参与分配的事实。 最终,法院驳回了6起存在不诚信诉讼的案件,同时对被告余姚某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之后,法院又将相关案件以涉嫌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此外,因被记入不诚信诉讼记录,今后在所有涉及该公司的案件中,法院将对其在举证、取证等相关诉讼事务上加重责任和要求。 (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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