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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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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就扣工资”, 奇葩规定当休矣

    

    

    

    周 菊 

    

    河南郑州的王先生两年时间内被公司扣了1万多元工资,每个月被扣500元,不是因为他工作表现不好,仅仅是因为他体重超了标。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表示,会对该公司的用工问题进行调查(4月7日《潇湘晨报》)。

    据报道,两年前王先生所属公司搞了一个男士减肥计划,按照要求,他的体重在75公斤才算合格,可是现在王先生100多公斤,因此,他每个月被扣500元。显然,这项规定十分不合理。强行将员工体重、减肥与工资挂钩,涉嫌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劳动监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

    肥胖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诱发一些慢性病,比如高血压、心脏病、脂肪肝等,所以为了健康着想,减肥已成为一种社会流行现象。不过,肥胖有很多因素,比如家族遗传、饮食习惯、身材体型、疾病诱发、药物诱发等,由于致胖原因不同,减肥难度也不一样,在有些情况下,一旦长胖后,就很难再减下来。

    减肥毕竟是个人私事,想不想减肥、光说不练还是即刻行动、如何减肥是个人自由选择。因此,用人单位无权干涉,即便初衷是好的,也不能制定减肥规定,以扣工资、调岗、辞退等强制性方式,逼迫员工减肥,这是对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无理侵犯,干涉了个人的自由权利。用人单位应尽快纠错,废止此项不合理规定,退还员工被扣工资。

    用人单位关注员工健康是好事,如果员工肥胖会影响工作、生活质量,那么可以建议员工减肥,但方式方法要对,不能搞奇葩规定,而应采取更温情的方式,引导鼓励员工锻炼身体、减肥塑形等。比如,有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减肥,与其签订健身减肥的“对赌协议”,减肥成功办健身卡的费用由企业全额买单,这种正向激励员工就容易接受,也能激发员工的主动性。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的奇葩规定很多,比如每天必须评论老板微博、谈恋爱要汇报、未经同意离婚会被开除、员工上厕所需要限时等,一旦员工违反,就要遭到罚款、开除等处罚。虽然部分奇葩规定被监管部门勒令纠正,但仍此起彼伏。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劳动监管执法,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动法规保持敬畏之心,尊重劳动者的人格、人身权利,消除奇葩规定的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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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