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北仑的沈某向彭某借款7000元,但一直未归还。之后,经彭某上门讨要,沈某的丈夫姚某写下借条,承诺在2014年5月底前归还,沈某本人也在这张借条上签了字。但借款到期后,沈某夫妇仍借故拖延,无奈之下,彭某于去年7月将沈某夫妻起诉至北仑法院柴桥法庭。 此时,姚某与沈某已离婚,姚某承认借款属实。法庭向姚某介绍了年逾古稀的彭某因疾病而左眼失明、经济窘迫的情况后,被告姚某表示该笔欠款由他一人在2020年底前归还。因为有了这个表示,原告彭某与其签订了调解协议。 谁料想,姚某调解时态度诚恳,转身就变卦了。今年元旦过后,当彭某上门催讨欠款时,姚某要求彭某先写收条才愿意还款,更没想到的是,在彭某写完收条后,姚某竟抢过收条就跑,还称让彭某到法庭要钱。 法院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与被告姚某联系,但姚某谎称借款已归还。在法官的再三追问并告知虚假陈述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姚某终于承认借款尚未归还,并将收条交给法庭,答应当天下午还钱。 承办此案的法官担心姚某再次反悔,让驻庭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姚某保持联系,督促姚某按约履行。下午三点多,姚某打电话给彭某表示已经凑齐了钱,并约定了还款的地点。鉴于姚某之前的耍赖行为,法官要求姚某到法庭履行。至此,这起18年前的借款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北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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