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高鹏)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5月7日下午,2021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会在五一广场召开,这标志着我市第21次“慈善一日捐”活动正式启动。 “慈善一日捐”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的大型慈善公益活动,它倡议广大市民捐出一天的收入,各单位捐赠部分节约的经费或利润,共促慈善事业发展。据介绍,在去年的活动中,尽管前期已有抗疫捐赠,但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热情依然不减,共有492家单位、58631人次参加市本级“一日捐”活动,捐款总额达1200.12万元,创历史新高。 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帮扶因各种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体,市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据悉,为方便爱心人士捐赠,今年“一日捐”的捐赠方式将进一步优化,捐赠方式包括现场捐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互联网捐赠(微信、支付宝)等。此外,全市慈善总会系统已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实现了捐赠票据实时开具。通过宁波慈善微信公众号在线捐赠的爱心人士,可在捐赠后直接点击申请票据,按提示操作即可。通过网银转账、支付宝等渠道捐赠的爱心人士,在捐赠成功后请关注“宁波慈善”微信公众号回复“捐赠票据”,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慈善一日捐”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收到的每一笔捐款都开具“公益性捐赠收据”,并在《宁波日报》、《大爱》杂志和宁波慈善网、宁波慈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捐款单位和个人可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收据”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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