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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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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成本帮游客寻找掉落悬崖的手机不值得

    

    

    王恩奎 

    

    据南昌广电消息,5月11日,江西九江,一名游客在庐山拍照时手机掉落悬崖,消防出动2车14人寻找。悬崖陡峭下雨湿滑,消防员用绳子固定在树上,下到约13米的位置,50分钟后找到手机(5月13日澎湃新闻)。

    乍一看这条消息让人感动,细一想,未免小题大做,有点过了。如此不计成本,帮游客寻找手机,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有可能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确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帮助游客寻找掉落悬崖的手机,符合这名游客的利益诉求。但即便“为了群众的利益”,也不能不计成本,而应该从多方面考虑问题。如今一部手机多少钱,也算不上什么贵重物品。

    消防车,是专门用作救火或其他紧急抢救用途的车辆。《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用消防车寻找游客掉落悬崖的手机,违反了消防法规。如果有限的消防资源被随便挪用,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耽误救火大事,后果不堪设想。究竟是手机重要,还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重要,不言自明。

    退一步讲,动用消防力量去“大海捞针”实在划不来。如果为了游客利益不受损,即使花钱给游客买部新手机,也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因为“大海捞针”找到手机的概率很小,而且即使找到了,手机可能也摔坏了。不仅如此,到悬崖下寻找手机的安全隐患很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说句不好听的话,消防部门花费这么大力气帮游客寻找掉落悬崖的手机,有点“用力过猛”乃至任性。要知道,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与安全面前,个人的权利必须让渡与公共利益和安全需求。消防车作为有限的公共资源,必须格外珍惜,任何人不得滥用,因为公共资源不是唐僧肉。浪费公共服务资源,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伤害,也是对更多人生命财产的严重不负责任。也就是说,公共服务资源在“义务帮忙”的时候,也应该算算成本账,不能不计成本、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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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