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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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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之年消费开门红

首季宁波社零增速居全省第二

    

    

    

    

    记者 俞永均 通讯员 夏振

    

    来自市统计局的信息显示,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0.6亿元,同比增长30.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二,顺利实现“十四五”消费开门红。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2.4%,实现两年年均增速6.0%。

    一季度,我市商贸行业运行积极稳健,五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高速增长,取得“十三五”以来增速首次全部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靓丽成绩。具体来看,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5.1%、51.6%,分别高出全省平均10.5个和12.2个百分点;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64.1%、80.1%,分别高出全省平均3.3个和7.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0.3%,增幅比全省平均高3.8个百分点。

    在增速全面超越全省平均线的同时,部分指标增速在全省的排位也实现了进位。其中,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在全省的位次比上年同期前进两位;餐饮业营业额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全省的位次比上年同期均前进1位。

    从限额以上单位来看,支撑我市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重点商品零售拉动作用强劲。一季度,汽车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金银珠宝类、文化及办公用品类商品合计实现限上零售额236.4亿元,拉动全部商品限上零售额33.9个百分点。四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66.1%、71.4%、118.3%、58.6%,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2.9%、30.4%、29.4%、69.0%。

    二是有店铺零售业态总体恢复较好。一季度,有店铺零售单位实现零售额261.5亿元,同比增长43.0%,较2019年增长10.0%。其中,食杂店、折扣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分别增长58.9%、59.1%、69.9%、54.1%、67.2%、91.3%、61.4%,零售规模均超过2019年。

    三是餐饮消费增幅进一步扩大。得益于“留甬过年”政策和疫情防控的卓越成效,消费者外出就餐意愿和信心显著增强,餐饮市场重聚人气。一季度,全市实现限上餐费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101.1%,增幅较1月至2月扩大24.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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