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民 “新诗戏剧化”是一个具有模棱两可危险的提法,选择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需要很大的学术勇气。上个世纪40年代,袁可嘉自觉引入英美新批评派的诗学原理阐发本土诗歌的“新方向”,提出“从浪漫主义到现代主义的诗底发展无疑是从抒情的进展到戏剧的”,把“戏剧化”与诗歌“现代化”联系起来。一般的新诗研究言及“戏剧化”时也止于这一层。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胡苏珍打捞百年新诗史,从现代时期的卞之琳、闻一多,到当代的陈东东、西川、萧开愚、翟永明等诗人,综合他们个体的“戏剧化”论说或“戏剧化”诗艺,写就了这本带有诗学交叉性意味的著作,带领读者领略百年新诗的“戏剧化”整体面貌,堪称一次突破性实践。 诗学研究首先面临概念或性质界定的要义。胡苏珍开章提出,现当代抒情诗人的“戏剧化”诗篇,不是写成充满外部情节冲突的诗剧,而是融合戏剧文类的角色、冲突、情境、在场感等美学要素,去丰富、延展现代诗歌的表现内涵和语词形态。看得出,作者的美学追求抱定了诗的本体,而不是偏移到戏剧本体。对新诗中的“戏剧化”写作,她归于“文类融合”的必然。中国古典诗恪守诗主情韵这一本体特质,文类话语中的“叙事”“戏剧”二词,是很难入古代诗家之眼的。如叙事这一质素就遭诗家抵触,白居易的长韵叙事,被贬为“格调不高,局于浅切”。至于戏剧(戏曲)一词,更不可能进入诗歌批评话语。但到了现代,闻一多、陈东东等诗人都谈到了戏剧化的需要。胡苏珍将此归为世界文学交互中现代文类融合的必然,并认为诗的戏剧化与“小说诗化”的内在机制相似。“诗化”的小说融合了诗的意象、意境、语言句式甚至韵律感,现代诗的“戏剧化”融合了戏剧的美学理念或形态元素,都是“文类融合”的体现。胡苏珍这一总体判断符合文学内部真实。 本书采取了从史到论的逻辑推衍。在史的层面,作者认为新诗的戏剧化是异域“戏剧化”诗学跨语际影响的结果,并通过各种零散的资料耙梳异域诗歌近现代“戏剧化”诗学的线索,分别涉及赫兹利特、勃朗宁、艾略特以及其他新批评学者的各种“戏剧化”论,对原语言戏剧化诗学中的“非个人化”和“对立冲突”两大内涵的发展进行溯源。比如发掘到批评家赫兹里特“伟大创作必出自‘非自我中心’态度”的论说,从而和一般围绕艾略特“非自我中心”的论述区别开来。又如梳理新批评成员承接了柯勒律治的“对立调和”论,但发展出主张诗歌直抵现代经验的矛盾、复杂性的观点。而对于袁可嘉借鉴的勃克的“戏剧化”观,作者认为将文学作为“象征行动”的“戏剧化”说,是一种泛象征论的批评。由此她得出袁可嘉在直译过程中存在接受错位和泛化阐释的现象,而面对袁可嘉的“戏剧化”理论,我们必须甄别哪些具有实际阐释意义。这些新史料、新观点,呈现了作者认真探源的个性。 出于自觉的学术自律,胡苏珍对自己探讨的本土的“戏剧化”范畴有特殊限定。她不是囊括新诗所有本然的文类交互情形,而是限制为新诗某些发展时期,诗人诗家表达对新诗动向、新诗形式探索可能的一些话语实践。它们或折射中国新诗发展阶段中的历史诉求,或反映诗人对新诗写作功能、新诗审美形态的拓展心理,或传递诗人更复杂、幽微的现代审美趣味。这种限定很明智,是学术论证的前提。具体来说,她对1920年代、1940年代和1990年代以来三个阶段的“戏剧化”探索的发生机制、观念形态分别进行较为详细的论述和辨析。区分出新月诗人体式探索自觉中的戏剧化尝试,西方现代主义诗歌的“戏剧化”异质性对西南联大学子的审美新异之源,1990年代以来充分内化到本土独创化诗歌想象力、创造力和艺术难度追求的“戏剧化”综合。这种历史描述没有流于模式化痕迹,阐释细节提供了在场感的历史语境和审美说服力,一切以具体对象和审美内在真实为依据。 有了较充分的史料铺垫,本书的后三章直入新诗戏剧化写作产生的审美效应。作者的总观点是,“戏剧化”写作扩展了诗的抒情主体和声音,开拓诗的精神深度,戏剧化场景推进诗思和创新语言的生成。因此,“戏剧化”诗观或策略对新诗起着丰富和发展的作用。这就是作者恪守的诗本体,她用较多的文本阐释作了翔实的论证。第一,诗人创造“角色”“面具”,让“自我”以节制、深隐、复杂的形态多层次、多样化地呈现出来,且“角色”提供了丰富的语气和语词,另一方面为诗人提供了想象人类各种意识的契机,如此一来,诗歌的“抒情”界面就拓宽了。第二层面是综合矛盾异质经验的“戏剧性诗思”。胡苏珍认为充满了对立面成分的交错纠缠,让矛盾经验互相冲突与抵牾,使读者产生高度的紧张感,带有一种“逆诗意”的丰富意味。在这一向度上,她回到了艾略特、袁可嘉对现代诗复杂性的追求上,对当代诗人西川、欧阳江河、萧开愚等人的诗颇加推崇。这大体顺应了新诗发展的一类趋势。对于诗歌中的戏剧化场景的诗意,作者认为,动态事境能借助隐性的人物关系、隐喻化的情境去掉一般现实层面语言的语义积垢,词汇在情境中产生新的意义。如此,“戏剧化”场景的诗性本体意义就给她道出底细了。 由上看来,“戏剧化”的确为新诗带来了多种审美丰富的可能,但是,胡苏珍很客观地强调,“戏剧化”的几层形态都不是本质规定,“戏剧化”不是衡量诗歌文本好坏、高低的必备要素,它只是现代诗人为实现某些诗思表达所采取、选择的某类诗观或具体策略,因而不能作为本体性普及的原则与方法。面对研究对象,既认真寻根究底,又不妄加提升,显示了作者诚实致知的研究个性。 【本文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宁波教育学院阳明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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