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朱枫 职业教育是培育“工匠精神”的前沿阵地,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渠道,职业教育在培育“工匠精神”方面担负着义不容辞的使命,而对职教教师“工匠精神”的培育又起着关键的引领作用。日本是富有“工匠精神”的制造业强国,梳理其职教教师“工匠精神”培育的经验与做法,为提升我国职教教师“工匠精神”提供有益的思考与借鉴。 日本职教教师“工匠精神”培育的经验做法 1、日本“工匠精神”的传承发展 日本在工业化后迅速引进欧美先进工业技术,将其手工从业者具备的“町人”伦理和“泛化职人”道德内化于产品价格制造,日本制造的品质得以提高。各类小工厂在此期间产生,“职人”文化也由此产生,并由学徒传承或子承父业。1950年出台的《文化财产保护法》,意在保护“职人”,该《保护法》明确界定“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民俗文化财”“有形文化财”等类别。“重要无形文化财产保持者”被称为“人间国宝”,为保护中小型企业和“职人”,政府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不定期严格遴选认定各行业大师级的匠人,经由国家保护并予以巨额资金的投入,防止其手艺流失。 2、企业主导的职教办学模式 在其“互补型”职教办学模式中,日本政府将职教实施权下放给企业,通过提供资金与信息扶植企业,使得大部分财阀企业开设有自己的职教学校和独特的员工培养制度。日本企业所需的技术产业工人基本上是由企业招收高中毕业生来进行针对性培养,这是一种高中后的企业职业教育形式,如秋山学校代表理事、日本“秋山木工”的创办人秋山利辉所著的《匠人精神》就论述了匠人八年养成的理由和其独特的匠人研修制度。发达的企业职业教育对于维持传承“工匠精神”作用突出。 3、独具特色的职教师资培育制度 二战后日本推进“技术立国”,打造制造业强国,并把重点从“物的制造”转向“人的培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培养体系。与职教师资培育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在日本形成,并在“技术立国”推进过程中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日本职教由企业内部培训、学校技能教育、公共职业培训共同组成,学校技能教育与职后职业培训之间相互衔接,这种“汉堡式”培育体系做到了人才终身培养,并且效果累加,其核心则是职后职业培训及对“工匠精神”的培育。 对提升我国职教教师“工匠精神”的借鉴启示 1、重塑职教“匠师”精神文化地位 我国古代匠人秉持着“以业敬神”“圣人创物”的信念,同时在匠籍制度以及行会约束等外在环境的影响下,进行自我精神强化,促成“工匠精神”。在新时代的今天,应当“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强国”,让职教教师在对社会“有为”的同时感到其在社会“有位”。从国家制度层面出发,要更有效管理人才流动,健全和完善专利及技术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可借鉴日本在相关方面的做法,以国家为主导,开展优秀“职人”资格认定,提高职业管理型“匠师”和技术创新型“匠师”的荣誉地位,重新塑造新时代职教“匠师”的精神文化地位。 2、推进职教师资培养的市场导向性 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职教师资培养制度的“市场导向性”改革应提上日程,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应获得更多自主权,柔性化和有市场针对性的课程设置要在职教学校得以加强,企业与职教学校的良性互动得以推进。可借鉴日本的“互补型”职教办学模式,试验放宽职教办学权,促进企业和行业协会联合创办偏重实践实训类师范院校,调整人才引进,完善评估考核,加速制定各行业国家师资标准,培养行业所需要的具备“工匠精神”的职教“匠师”。 3、创新“产学政”合作共同培育模式 可借鉴日本“产学官”合作模式,组成一个全面调动企业、院校、政府等教育资源,适应不同企业和行业需求的职教师资共同培育模式。职教教师直接参与企业项目化运作是这种共同培育模式中最具核心价值的培育内容,通过依托政府、行业项目平台,让职教教师参与到企业的实践性实验性合作研究中,例如与企业共同开发专利技术项目、合作开展专项技术攻关课题。职教院校也要立足服务、巩固市场和寻求竞争,整合和统筹校内资源,充分调动社会教育资源,以市场化为导向,创新微观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探索院校、企业、政府多元化合作,共建创新“产学政”职教师资合作培育平台。 4、强化职教教师技能的实践性 新时代职教教师“工匠精神”的培育要突出体现注重技术的实践性,尤其是中高职院校更应构建多元化多功能的实践实训平台,为职教教师的“工匠精神”的形成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中高职院校还应尽可能挖掘行企之中具有“工匠精神”的技术骨干加入职教师资队伍。可借鉴日本的“汉堡式”人才终身培养体系和匠人研修制度,倡导“匠师”带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技能比赛,多渠道、多载体、多样化地扶持职教教师的实践能力,促使其掌握技术要领、提升技能水平,在反复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去感悟“工匠精神”的成果,在实践探索和实训模拟的产教学研过程中形成创造性教学模式,以使其具备“工匠精神”的职场情感、劳动价值观和敬业态度。 【本文为2020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基于黄炎培职教思想的中日职教教师工匠精神比较研究”(编号:ZJCVA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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