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方芳 童灵芝)酒后开车撞上路灯,本想自行处理的驾驶人,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正着,而“通风报信”者竟是自己的爱车。昨天,象山检察院通报该起案件,朱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朱某某交代,今年春节前夕,他与亲戚朋友聚餐饮酒后,想着饭店离家不远且酒喝得不多,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不料快到家时,遇上两车交会,朱某某眼前亮光一片,急转方向盘撞上了旁边的路灯。现场路灯被撞歪,汽车安全气囊弹出,车头损毁严重。 还未缓过神来的朱某某正打算联系家人,却听到了交警敲窗声。他疑惑地问道:“我还没打电话报警,你们怎么来得这么快?”交警告诉他,发生车祸后,车子安装的自动报警系统启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发送了定位信息。 所幸这次事故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朱某某皮肤轻微擦伤,其他并无大碍。经询问,他承认自己饮酒驾车,抽血化验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我已经赔偿了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来以为自己处理好就没事了,没想到被车子‘好心’送进了派出所。”朱某某说。 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喝酒不碰方向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莫贪杯,莫添悲,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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