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朱文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昨天发布端午节节前食品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抽查端午节重点食品粽子、绿豆糕、“五黄”(黄鳝、黄鱼、黄瓜、黄酒、咸蛋)等241批次,经重金属、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多个重点安全指标检验,合格24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6%。 抽样场所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商超、农贸市场、小食杂店、餐饮单位等150余家。 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是宁波观海渔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石浦分公司的深水黄鱼,不合格项目为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和杀螺剂。由于五氯酚酸钠易溶于水,使它极易扩散,造成水、土壤污染,再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动植物体内,残留在水产品中,人食用后可能对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已进行查封下架,并将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挑选时,真空包装粽子、塑料袋或铝箔袋粽子包装完好不破损。要注意观察粽子外包装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尤其是新鲜粽子,由于其保质期很短,要尽可能挑选出厂时间较近的产品。同时,要根据所购买的粽子类别,采用不同的存放方法。新鲜粽子每次要少量购买,即时食用,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冻藏。此外,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尤其是豆沙类粽子含糖量较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高,高血糖、高血脂、胃肠道疾病等患者要谨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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