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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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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有效发挥智库咨政功能

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迈入新阶段

6月9日上午,“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高质量发展高端智库论坛”在宁波举行。(王鹏 摄)

    

    

    

    

    

    

    王灵桂

    

    2021年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要坚持务实导向,扩大互惠互利的合作成果。中方愿积极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平台扩大自中东欧国家进口商品,继续推进宁波、沧州等地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建设”。这个重要讲话,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参与和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开辟了广阔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宁波共同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高质量发展高端智库论坛”。这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凸显了浙江省和宁波市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中的重要性。

    

    一、宁波开拓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新境界

    

    

    宁波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早在7000多年前,先民们就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灿烂的河姆渡文化。唐朝开元年间,中央政府于公元738年正式设明州。唐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建立了明州子城,为其后1000多年的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宁波商业史由来已久,宁波商帮曾是中国十大商帮之一,并且是唯一成功进行近现代化转型的地方商业群体,宁波也由此成为历史上与广州、福州、杭州等齐名的对外交往重镇和繁华商埠,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起点之一。八方商客、胡音绕耳,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奠定了宁波在中国对外交往史上的重要地位。

    宁波素有“中东欧合作首选之地”美誉。近年来,浙江省和宁波市通过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摸索出了一套独特的城市对外交往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也得到了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积极评价,古老的宁波在新时代焕发出了新的时代风采,宁波的对外开放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倡议正式启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步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迎来了充满希望的春天,合作与交往也走进了新时代。经过9年的发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不断深入,呈现“地方合作行业(领域)化”与“行业(领域)合作地方化”并行的特点,形成地方领导人会议、“首都市长论坛”、友好城市合作、中欧班列等多个平台。宁波市成为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排头兵,相继出台《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2015年5月)、《宁波市中东欧经贸合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2月)和《“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8年4月),将宁波发展成为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三个首选之地;重点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以及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三个平台的建设,首个以投资贸易为主题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永久落户宁波,并在2019年升格为国家级展会,与“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合并更名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这是我国面向中东欧的唯一国家级机制性展会。2017年6月,全国首个以贸易便利化为主题的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在宁波正式授牌。同年11月,全国首个地方政府部门专门成立的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正式挂牌。2018年6月,首个“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在宁波启动建设。此外,宁波市还搭建了中东欧商品常年展销中心、中东欧贸易物流园、中东欧工业园、中东欧博览会会务馆及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五大平台。

    2020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依然呈现逆势增长的强劲势头,贸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元,比2019年增长8.4%。2021年1月至4月,双边贸易额为407.1亿美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47.9%。这其中,宁波作出了很大贡献。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中,宁波通过承接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取得了丰富成果,也为自身的国际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2020年底,宁波与中东欧双向投资项目已有160个,投资额占全国与中东欧双向投资额的二十分之一。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成为宁波手握的两张国家级王牌。2020年,宁波从中东欧国家进口37.6亿元,是2014年的2.3倍。今年一季度,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额88.5亿元,同比增长57.7%,较全国增速高16.7个百分点。其中,进口21.2亿元,增长269.1%。宁波已连续两年在地方参与中国-中东欧合作中综合排名位居全国第一。2021年前5个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4.36万亿元,同比增长27.4%,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接近29.6%。宁波前5个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30%左右,占到了同期宁波市进出口总值近三成,其中对中东欧国家的进出口增长接近50%。

    二、地方合作是我国对外交往的重要支撑

    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确立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关系步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相关的地方合作不断深入并形成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和平台,在经贸、投资、旅游、教育、能源、卫生、医药、智库、金融、文化和物流等20多个领域全面开花。截至2021年5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结212对友好城市,其中一半以上是2012年以来结成的。浙江、四川、重庆、河北和中东欧的波兰、匈牙利、捷克、塞尔维亚等表现较为活跃,宁波在其中的表现尤其抢眼,成为推动地方合作的“明星城市”。

    总结起来,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包括下列几种形式:一是一城对一区合作,比如宁波和中东欧国家的合作。目前,宁波、沈阳、成都等都设计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同中东欧整个区域的合作,寻找合作的存量和增量;二是一省市对一国合作,即点对点合作,比如四川对波兰、浙江对捷克、河北对塞尔维亚、湖南对匈牙利等,都是典型的点对点合作模式;三是友好城市合作,就是用城市之间的精准对接来推动务实合作走向深入;四是区域对区域合作,以区域一体化为契机,推动国内外经济圈开展合作,比如中国的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与国外某些区域的合作,也是通常所说的城市群之间的合作,它将极大扩展地方合作的内涵。这是一种新的合作模式,目前在积极探索中。

    当前,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随着中国对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的提升,地方参与的形式、主体、内容都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展,地方合作已经嵌入越来越多的地区和国家发展战略,成为我国开展对外交往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智库学者从多种角度深入探讨,从新的历史方位分析总结,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

    首先,要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待地方合作。地方合作应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地方合作就是中国的地方政府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的合作,广义的地方合作是指合作参与者超越了国家和地方行为体的范围,比如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实体等。广义的地方合作能够将更多的市场、社会行为主体包容进来,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主动性,推动合作全面深入地发展。因此,应推广一种“大地方合作”理念,以不断丰富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的内涵。

    第二,要重视地方合作的创新性实践。地方往往是创新合作的主要动力之源,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创新性实践的先行者。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参与的主体越来越多,越来越功能化,地方合作必须具有包容性和创新性。从中国的内外发展战略看,中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也对地方合作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地方要乘势而为,主动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创造出新的经验。

    第三,要灵活务实地利用好各种形式的地方合作。地方合作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单一合作方式。合作形式和内容要因地制宜、因时因势而动,既要有所选择,也要充分利用各种不同形式地方合作的潜在作用,积极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发掘新的合作潜力。

    三、更加有效发挥智库在地方合作中咨政功能

    在过去这些年里,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推动地方合作上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地方间人文交流的重要支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30多家地方高校和研究机构已建立40多家涉中东欧的区域和国别研究智库。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出版了多项智库报告,举办了多种形式研讨会,来探讨地方如何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思想库、智囊团,作为国家级高端智库集群和航空母舰,在推动包括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等国际问题研究上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中国社科院的两个院级智库——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中国-中东欧研究院,都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并在推动和扩大国际交往朋友圈、夯实人文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愿意和全国各智库学者一道对地方合作的内涵、主体、方法、途径等进行创新性研究并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建议。比如,如何充分发挥现行的地方领导人会议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利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的功能设置议题,引导塑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格局;如何推动地方合作同中东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对接,将各自合作需求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合作项目,把各自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转化为务实合作的具体成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如何积极推动地方友好交往,加强地方治理经验交流,努力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的新亮点;如何积极参与中国同欧盟合作框架内的地方合作机制,拓宽地方合作渠道;如何从全局集中调度、合理配置各地资源,强调外事、外宣、外经、外资、外贸“五外”联动,为开展全方位的地方合作创造条件,等等。这些问题都很重要,但并不局限于这些课题,要集思广益,找准研究的切入点,把智力服务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新台阶新境界,更好服务于中国-中东欧合作,更好共同打造迈向阳光大道的“一带一路”。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与浙江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2005年,浙江省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同开展“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2014年,双方携手开展“中国梦与浙江实践”重大课题研究,出版了七卷本《中国梦与浙江实践》系列丛书,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与宁波市也建立了紧密的科研合作关系,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就与宁波市政府相关单位和高校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

    当前,国际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对外交往也面临新的使命和任务,地方在贯彻国家对外战略方面将大有可为。2002年12月,习近平同志首次到宁波时就明确指出:“如果说港口是宁波最大的资源,那么,开放应当是宁波最大的优势,只有把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这两个作用都发挥到极致,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宁波人民一定能为中国-中东欧国家示范区建设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迈上新水平和新台阶。中国社会科学院愿意提供支持,找准合作领域,为浙江和宁波高水平开展国际合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文为作者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高质量发展高端智库论坛”上的发言摘要)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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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