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畅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什么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不仅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而且因为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关键,监督难度也更大。切实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除了上级组织及其“一把手”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教育管理、依靠一系列监督制度予以约束外,更需要“一把手”自己做到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纪律、敬畏规矩,时刻牢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自觉反对并破除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学会在明确岗位角色中定位。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一俟上任就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一把手”决不能沦为独揽权力、事无巨细的“一把手”,也不能变为撒手不管、无所事事的“一把手”,更不允许成为专横跋扈、骄奢淫逸的“一把手”。尤其要防止习惯性地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甚至把分管工作、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要自觉成为履行政治责任的“一把手”、实行科学决策的“一把手”、追求“干净干事”的“一把手”,只有坚持这样的角色定位,“一把手”才能做到学有方向、行有目标、干有办法;只有坚持这样的角色定位,“一把手”才能在接受监督中,促使自己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敢于担当、奋力开拓。 学会在发扬民主作风中担责。“一把手”固然要对所在区域和单位全面负责,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可以搞一言堂甚至出现家长制问题。一个讲党性原则、重领导艺术的“一把手”,定然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集体领导,做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尤其是面对“三重一大”工作的决策,除了亲自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认真调研外,一定要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实行班子集体民主决策。 学会在被监督中工作。对“一把手”来说,既不能游离于被监督的边缘,更不能对被监督产生不习惯以至而反感的心态。“一把手”要自觉做到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与此同时,作为“一把手”既要深刻领会并带头执行《意见》提出的“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等各项具体要求,又要在时时处处接受监督中深化思想认识,养成互动习惯。 学会在率先垂范中履职。班子成员及其下属干部群众是否服从指挥、听从命令,“一把手”的榜样示范起着关键的作用。“一把手”做到率先垂范,关键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自觉践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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