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钱 人生在世,总得有所作为。有为,离不开两个条件:客观上可为,主观上想为。两者缺一不可。可为时不为,或者不可为时想为,都很难有为。 韩信落魄时,赶路坐树下乘凉。树上有一个小孩故意往他头上撒尿,韩信不但没生气,还给了小孩几文钱。韩信走后,又来了一人树下休息,小孩继续撒尿,那人起身拔刀一挥,小孩的命没了…… 小孩因为不懂事而在别人头上撒了泡尿,但罪不至死。以韩信的为人,他应该不是有意要害死这个小孩,如果后面那个路人要杀小孩时,韩信在场,想必一定会出手相救。 但小孩死了,韩信可以被冠上一个“间接故意”。这则寓言的题目叫《可怕的韩信》。韩信的可怕,在于他在可为时,选择无为,即不生气,听之任之;不可为时,又有为,给了小孩几文钱。有意纵容,让小孩把恶作剧进行到底,搭上小命。 如果韩信厉声呵斥,甚至把小孩从树上拉下来,痛揍一顿,教训一番,小孩可能会因此害怕而终止恶作剧;或者,韩信一番循循善诱,从思想观念到行为举止,从刑事责任到民事赔偿,从先进榜样的力量,到恶少的结局,正反结合,有理有据,也可能会让小孩觉悟,改邪归正。无论是“大棒”还是“胡萝卜”,都能让小孩知进退。 可为和有为,关键在时机。人们要做成一件事,都有一个不容错过的最佳时机,即机会窗口。错过机会窗口,轻则承担巨大成本,重则付出惨重代价。从事物的发展规律看,山重水复是常态,柳暗花明则多属偶然。 这方面,古人可谓看得清楚说得也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杂草铲除要趁早,孩子教育要从小”,说的是子女教育当在可为时开始,从娃娃抓起,不然就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真的会一蹉跎成千古恨。 是否“抓早抓小”就真的好呢?也不一定。比如教养、好习惯、常识等,父母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抓早抓小肯定事半功倍。而知识、技能等,大水漫灌式的培训,则容易“积食”,抓早了,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反而不好。也就是说,在孩子教育问题上,有为还是要看条件是不是可为,如果不可为而为之,就是拔苗助长,适得其反。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说的是子女若要对父母行孝尽孝,应该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因为“时间往而不可追,亲人去而不可得见”。在孝敬父母之事上,如果可为时不为,那么人生的“风树之悲”就不可避免,正如作家毕淑敏说的:“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到时,该又是怎样的痛悔莫及!所以,孔子告诫:“父母在,不远游。”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今朝有酒今朝醉,莫让金樽空对月。”说的是人生行乐要及时。否则,那种“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的遗憾,那种“一个转身就错过一辈子”的痛苦,那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心碎与无奈,足以让人怀疑人生。所以,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人生有两样事情不能等,行善和尽孝”,确实在理。 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有意无意“躺平”,想有为时就会为时过晚,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不可为时乱为,则是一种“没有条件偏要上”的莽撞,多半会劳而无功,加剧了内卷,为也是白为。这两种情况,想要有所作为的人,不能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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