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竺斐)前天,宁波奉化中航液化气储配站因燃气安全履职不到位,被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20万元的顶格罚款。这是迄今为止我市在燃气实名制执法中开出的最高罚单。 此前,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尚田中队执法队员在镇西路巡查时,发现一小吃店燃气气瓶充装信息与实际使用者不符。经核查,该燃气气瓶的充装与配送单位为中航液化气储配站,而储配站在销售瓶装燃气时,并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最终,该液化气储配站因多次违反燃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瓶装液化气经营、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今年1月至今,已累计督促整改问题303个,立案查处55起,累计罚款3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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