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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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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超期使用 后果很严重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夏静 励彤)日常生活中,有些设施设备,虽然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但因为各种原因,超期使用的也不少。但这样的情况,如果出现在医疗器械上,那就是违法行为,后果有点严重。近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在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中,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

    执法人员在一中医门诊部检查时,发现在用的一批名为特定电磁波治疗器的医疗器械超出使用期限却仍在正常使用,违反了刚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这是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以来,海曙查获的首起医疗器械超期使用案件。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注意到该中医门诊部正在使用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为二类医疗器械,主要用于针灸理疗后的消炎、止痛、止痒、疏通微循环通道等治疗,设备外观斑驳、老旧,使用时间较长。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设备标识使用期限为3年,门诊部内4个诊室一共有在用特定电磁波治疗器13台,产品生产日期分别为“2017-3-1”“2017-2-8”,均已超过标识使用期限,按规定医疗器械超出使用期限需停止使用并进行设备更新。

    然而,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沟通时发现,负责人与诊所医生均有医疗器械不同于药品,未损坏的设备超期使用问题不大的危险想法。

    据了解,特定电磁波治疗器等医疗器械主要通过电磁辐射传递能量,超出使用期限后可能存在发热盘损坏、线圈老化、微量元素氧化等问题,不但达不到治疗效果,反而会破坏人体原有平衡。如果机身损坏,就会产生发热和漏电的问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该中医门诊部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涉案的13台治疗设备进行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立案调查中。

    “医疗设备的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工作,是为了保证医疗设备在使用寿命内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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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