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秉康印章 |
三十多年前的一天,病重躺在床上的父亲,叫我爬上小阁楼,在横梁上的那个墙洞取一个塑料袋。我从袋里取出一册黄抄小本和一枚印章,递给父亲。父亲摆了摆手,说:“这是你小阿爷(即叔祖)的遗物,本子是我祖上的七代家谱;印章是小阿爷的吃饭家生(即工具),现在都传给你啦。”我捧着祖上遗物,又看看软弱无力的父亲,一阵伤心,似乎又有沉甸甸的东西压在心头。 小本子的前面部分,写着父亲、阿爷、小阿爷等我们蔡氏家族的人名,后面部分写了其他人的名字和上海的地名,其中一位史良,其姓名旁,写着“开纳路一六五号,电话:二三五五六号”。那枚印章为长方形,长28毫米,宽18毫米,高60毫米,印纽和印身为牛角材质,印面贴了层橡胶,上面用阳文刻了三行文字,中间为“蔡秉康”,上下两行分别为法文TSA PING KONG(蔡秉康)和SHANGHAI(上海)。 父亲睁开眼睛,见我还坐在他的床边,指了指我手中的印章,说:“印章上刻的那个蔡秉康,就是你小阿爷,上世纪30年代他和史良都是上海大律师,营救了很多共产党员。可惜你小阿爷过世太早,否则听他亲口讲述与史良律师一起营救地下党员的故事,很有意思的。”父亲微笑着,又给我说了与印章相关的一些人和事,其中提到了任白戈和熊家兄弟等。 父亲过世后,每当思念他时,我便会拿出这枚印章。后来看了《上海租界法制史话》《史良回忆录》等书,父亲口述的小阿爷故事才在白纸黑字的史料中找到了印证。 原来我的小阿爷蔡秉康和史良,都是当年上海法租界登记在册的为数不多有出庭资格的华人律师之一。史良女士是我国女权运动先驱,抗日救国会“七君子”之一,新中国成立后,首任司法部部长。 《史良回忆录》记述了几则营救地下党员的故事: 1933年5月的一天,史良收到一张求见字条,署名“施义”。“施义”在法租界被捕,被怀疑是共产党负责干部,他请史良大律师为自己辩护。史良与老师董康商量,可以利用在租界被捕这一点,争取在租界内审理。外国人办案重证据,若找不到证据,便可无罪放人。开庭时,上海市警察局派人来说,“此案与另一个案子有牵连,那个案子事出华界,因此要求引渡到华界办理。”由于事先早有准备,史良他们当即在法庭上说明此案发生在法租界,警察局事先没有请求法院出拘票,就把人捕来了,这是不合法律手续的,而今又请求引渡,更无法律根据。于是法庭三人退庭,举行评议会,会毕重新开庭,法官当场做了不许移递的中间裁判。 但没有想到,此案蒋介石下了手谕,强迫将“施义”移送南京枪决。事后,史良获知,“施义”就是坚持地下斗争的中共中央委员邓中夏。 此案对史良触动很大,随后,她开始为中共地下党员做辩护律师。在当时白色恐怖下,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人,发起组织民权保障同盟,任务之一就是营救被国民党迫害的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宋庆龄常将这样的政治案件介绍给史良办理,史良也多次勇敢机智地成功营救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 1933年夏,上海左联宣传部长任白戈被捕,史良配合地下党展开了紧急营救。首先设法找到法院方面的熟人,托其向警察局方面了解案情。回话说,任白戈是在中国地界被捕的,警局正在到处搜集证据。情况紧迫。史良他们先托法院方面的熟人打听到关押任白戈的地点,后通过法院熟人向警察局提出,此事是个误会,望允许保释。当时警方确实没有拿到证据,认为任白戈只是“思想左倾”,就把他释放了。 一年后,地下党员熊氏兄弟因叛徒出卖,在法租界被捕。若被叛徒当面指证,熊氏兄弟必不能生还。当时除了人证之外,并无任何物证,因此法巡捕房正在踌躇。史良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便托人打听谁是告密者,打听到后,马上通知中共地下组织除掉叛徒。此时,法巡捕房正用刑讯逼供熊氏兄弟,律师便以警方用刑违法为由,要求法巡捕房立即移送法院。开庭审理时,由于人证已不存在,无法对质,此案只得以嫌疑分子无罪了结。 史良回忆录中记载的任白戈与熊氏兄弟两案,人名、营救故事与父亲当年讲述的类似。我无从考证当年小阿爷是否参与了具体营救,但他留下的那枚印章一定充满故事。 《史良回忆录》还记载,上世纪30年代,上海律师办理地下党案件,常与中共地下组织的互济会联系。而我父亲正是蔡秉康通过互济会的介绍,去了浙江兵工厂工作,时为1938年。兵工厂由时任浙江省政府主席黄绍竑创办。 1939年4月,佩戴中将军衔的周恩来视察兵工厂。当年国共合作期间,周恩来在国民政府方面的身份是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周恩来在黄绍竑陪同下,视察了车间、食堂和工人宿舍,后在食堂兼大礼堂内的全厂职工大会上发表了抗日演讲,赞扬“工人阶级顶天立地”“造出了大批武器,支援前方,打击敌人,这就是对抗日救国的巨大贡献”。 这些就是这枚印章的“外传”了。
|